中評社台北5月17日電/首批美國牛筋11公噸將輸台,“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今天指出,牛筋不屬於禁止進口的內臟與絞肉之列,業者的申請案經“衛生署”、“農委會”及“經濟部”會商後,依法准予輸入。
中央社報道,“食藥局食品組”副組長馮潤蘭晚間說,“國貿局”轉知,已對貿易商核發美國牛筋輸入簽證;至於業者在簽證有效限期內是否進貨,“衛生署”並不清楚,現在無從掌握美國牛筋抵台時程。
馮潤蘭表示,待貿易商辦理美國牛筋進口報驗時,“衛生署”將會依“三管五卡”措施進行查驗,符合規定後始准輸入台灣。抽驗方式比照帶骨美國牛肉,即剛開始是逐批查驗,待持續進口一段時日,改採每百批抽驗5批的抽驗比例。
“立法院”1月三讀通過修正“食品衛生管理法”,按第11條規定,禁止美國牛隻的頭骨、腦、眼睛、脊髓、內臟、絞肉6項產品進口。馮潤蘭說,牛筋不屬於這6部位,輸入台灣並不違法。
三管五卡是管源頭、管邊境、管市場,及“核、標、開、驗、查”等關卡的把關查驗。
“經濟部國貿局”在4月15日曾核准第1批、共453公斤的美國牛舌與橫隔膜申請輸入台灣,雖然牛舌與橫隔膜不在6項禁止產品之列,但在安全疑慮的輿論壓力下,“衛生署”4月20日建議業者“不要進口”,進口商也自行打退堂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