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GDP在部門間的收入分配格局與其他國家存在多大差距?鑒於國內統計口徑與國際統計口徑之間的差異,財科所的研究比較中,我國的勞動報酬占比採用國際口徑的收入法統計數據進行了計算。比較對象選擇了7個具有代表性的發達國家澳大利亞、加拿大、法國、德國、日本、英國和美國,以及“金磚四國”的另外3個國家,巴西、印度和俄羅斯。
從國際口徑統計結果看,我國勞動報酬占比的基本走勢和國內口徑統計相一致,但差距縮小。從1992年到2005年,除了2003年、2004年低於50%外,其他年份勞動報酬占比均在50%以上。
具體來看,印度、巴西和俄羅斯勞動報酬占比均在40%或以下,發達國家除澳大利亞接近50%外,其餘國家均在50%以上,最高的為美國,達56.92%。我國的勞動報酬占比為50.58%,處於中等偏上水平,高於11個國家平均水平3個百分點左右,高於“金磚四國”中的其他三國10—23個百分點,並不存在比發展中大國更低的勞動報酬占比。
從數據看,中國的勞動收入占比與發達國家只差幾個百分點,但為什麼居民的實際收入與發達國家居民卻相差一大截?對此,賈康解釋說,勞動收入占比是指勞動收入占本國GDP的比重,雖然各國勞動收入在“占比”上相差不多,但由於GDP的總量相差很大,人口相差很多,所以人均勞動收入上的差距也相當大。
剔除統計因素——勞動報酬占比仍呈降勢,應加大收入分配調整力度
賈康指出,在近年的相關研究中,近十年來我國政府和企業部門分配份額呈現雙增加態勢,而居民部門的分配份額則有所下降,這一大判斷總體上可以成立。
然而,圍繞這一結論,媒體和學術界出現了一些忽視我國與國際統計口徑可比性、混淆初次和二次分配的輿論觀點,誇大我國居民收入占比與其他國家的差距,這不利於正確引導規範國民收入分配秩序和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
比如,有一種說法:西方市場經濟國家中居民所得的占比,是國民收入的70%以上,我國卻只有不到50%,就是因為政府在“蛋糕切分”中拿得太多了。但實際上,西方發達國家財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在40%以上,發達國家中的福利國家更高達50%左右的水平。顯然,把不同參照系、不同口徑、不同分配層次的數據放在一起,只會引起認識的混亂。
賈康認為,剔除統計的因素,我國勞動報酬占比仍呈逐年下降趨勢,這一現象應當引起重視。勞動報酬占比下降導致收入差距拉大,是由分配結構不合理造成的。政府應當加大國民收入分配調整力度,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中的比重,提高個人工資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