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資料圖:中國海監62號船。 |
中評社北京5月19日電/《環球時報》發表上海社科院亞太所研究員蔡鵬鴻的文章指出,中國海監51號船在東海大陸架驅趕日本海上保安廳測量船“昭洋”號,是該船繼2008年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維權巡航以來又一次重大維權行動。隨之而來的是,中日在東海一系列的摩擦。
其實,日本“昭洋”號測量船到中國東海大陸架進行海底資源測量,是日本實施其海洋戰略的重要步驟。據日本媒體上月披露,日本政府綜合海洋政策總部已經制訂“海底資源能源確保戰略”,計劃在所謂的東海“日中中間線”至琉球群島海域調查“海底熱水礦床”,包括金、銅、鋅及其他稀有金屬等資源。要在2015年底前對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東北海域約34萬平方公裡面積水域進行勘探。日本政府把獲取海底資源確定為“瞄准20年後海洋國家成長戰略”的內容之一。
為此,日本在此輪摩擦中表現得十分高調。可以看出,日本在解決東海問題的手段上有了新的變化,更強調採取積極、實際和現實的綜合手段搶占海上權益制高點。日本鳩山政府實際上已經否定了中國在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上的主權權利,還將直接挑戰中國在東海海洋權益、東海海底資源的基本權益。
既然日本要“把釣魚島及其附屬島嶼甚至大部分東海地區占為己有”,並且已經制訂了具體實施的戰略時間表,那麼中國就有必要加快落實《國家海洋事業發展規劃綱要》,為此需要提高海上執法效能。
目前,中國的首要任務是抓住後危機時代全球經濟復甦的機遇,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引,強化海上執法力度,比如,海監船要履行定期維權巡航執法的職能,那麼就應該“定期”施行,目前看來,對一些海域的維權巡航並沒有真正做到定期進行,從科學管理要求看,執法部門應該每年公布定期巡航的時間和海域。
中國還應該在海上執法體制上加快改革,在維持傳統上有益的管理方式的同時,為適應全球化條件下海洋維權和開展國際海上合作,可以考慮實施集中統一的海上執法體制,即改革多個涉海部門各自海上執法為主的管理辦法,建立統一的海上執法隊伍,即建立海上警衛隊,儘管它不是海軍,卻是能夠執行多種任務能力的海上武裝執法力量,避免海監、漁政、海事、邊防、海關五支隊伍各自為政、管轄重複等弊端。
最近,美國海軍學院格爾斯坦教授在其寫的一本有關中國海上五大執法隊伍的書中說,中國同日本、印度等國家相比,中國的這五條“龍”在海上愈來愈弱,不利於中國在國際上推進非傳統安全領域的合作。為此我們必須警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