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子中心的服務收費一般介於1萬5000到2萬美元(約2萬到2萬8000新元),但是對這些父母來說,和辦理移民申請的費用和時間比較,還是“劃得來的”。因為寶寶取得公民權後可以自由進出美國,在美國受教育,孩子滿21歲後還可以幫助全家人申請合法移民。
以旅客身份到美國生孩子,這麼做是否合法?移民法律師潘雅然回答本報詢問時表示,美國並沒有任何法律禁止懷孕婦女進入美國,因此持旅遊簽證進入美國後生孩子並不算違法。
但是美國海關邊境局人員在決定是否放行時,會考慮孕婦的預產期和孕婦計劃在美國逗留時間長短。如果美國海關人員認為孕婦有意圖進入美國享受免費醫療照顧,還是有權不讓她入境。
潘律師指出,近年來美國提高了移民申請的門檻,旅遊和留學等非移民簽證的發放量卻有所增加,“因此有人就利用這個法律灰色地帶,持旅簽到美國待產生子。”
潘律師也告訴記者,一旦進入美國,持非移民簽證的外國人要延長逗留期限一般不是問題。所以孕婦可以在懷孕初期就入境美國,簽證過期前再申請延長。她說,申請延長批准大約需要兩到三個月,在這期間孕婦的身份完全合法,不算逾期逗留。
“就算申請不被批准而成為非法逗留者,你只要在美國非法滯留不超過180天,從法律上來講並不影響下一次的入境。如果在美國非法滯留超過180天,但是少於365天,你頂多回國呆上三年,就可以再申請簽證。”
她透露,利用旅遊簽證入境美國生子的做法,其實已經引起了一部分立法者的注意,也有議員在國會呼籲廢除出生自動公民權法案。“但是立法永遠落後於現實。而且美國即便真的修改這一憲法,可能又會引起其他人權課題的辯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