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美會不會脫離黃光裕
黃光裕出事後,國美迅速切斷其與黃的關係,這可以視為斷臂自保。與當年創維老板黃宏生出事時的處理手法基本相似,在入獄判刑後,仍可通過各種途徑干預公司重大事項,也無差別。
但也有本質不同。黃宏生入獄後,夫人繼續坐鎮公司,而黃光裕只有妹妹可以幫他,
兩人在資歷經驗能力等各方面均有不同,黃光裕妻子杜鵑刑期僅有三年半,也許將來可以作為黃光裕的“代言人”出現。
相比而言,創維要比國美簡單得多,而國美是個龐大的帝國。創維有很好的職業團隊,這些人大都擁有期權,忠誠度較高。而黃光裕一直沒有實施期權計劃,只是在他被抓後,國美才給了高管期權。對黃光裕來說,此事具有兩面性,也許可以挽回高官的忠誠,但也可能埋下紛爭的因子。創維出事後,得到了當地政府和上級部門的大力扶持,政府在和企業協商後,迅速派出了王殿甫這員老將,應該說,王殿甫不僅穩定了軍心,而且為創維指明了三網融合的發展路徑。國美則不同,儘管政府也不願意看到國美分崩離析,但政府不會伸出援手。為了自救,國美不得不引進外來投資者。與創維幾乎無代價獲得的支持不同,國美的自救要付出高昂的代價。黃光裕雖然以眼花繚亂的手法操控股市以及上市公司,但其不願為外人所控制的意願自始至終非常強烈。
在黃光裕被抓後,國美管理團隊在穩定局面引進貝恩資本中發揮了重要的作用。但貝恩一直想成為第二大股東,顯然是黃光裕的潛在威脅者,同時如前所述,高管的股權激勵計劃,也是在貝恩進入後出台的,不是黃光裕想給的,正因此故,黃光裕要抵制貝恩資本。
事實上,黃光裕和國美團隊之間的分歧不僅體現在對待貝恩的態度上,也表現在對待法院判決的單位行賄罪上。本來如果國美與黃光裕同舟共濟,罰上幾百萬應該不至於有什麼怨言。但在此問題上,國美表現出明顯的抵觸。不僅否認行賄,更直指公司被控行賄是為了減輕黃光裕的刑期,這就不亞於大義滅親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