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5月24日電/台北地院審理二次金改案,合議庭上午傳喚前“財政部長”李庸三到庭,作證任內核准國泰金控併購世華銀行,陳水扁是否有指示介入?李庸三證稱,扁曾經在“總統府”內單獨約見他,以及在富邦宣布合併台北銀行後,扁有打電話給他,但陳水扁並不是在命令他,或向他請託、關說,而是要他一切依法辦理。
聯合晚報報道,李庸三在特偵組的作證筆錄中,曾提及扁的約見和電話,是明確要他支持國泰併世華。但李庸三在受命法官林柏泓追問,為何當時的筆錄記載沒講到要他“依法辦理”,李庸三遲疑說,也許是他當時講得太快了,而延伸了解釋,強調不是“總統”交代什麼,他就要是作什麼,扁當時並沒有明確的講,但似乎有要他支持的意思。
合議庭上午傳喚李庸三、國泰世華董事長汪國華,以及當時的金融局長的曾國烈作證。針對國泰蔡宏圖和富邦蔡明忠,曾為了合併陸續找過李庸三,且說到已經和“上面”講好了,李庸三在庭審中並不認否碰見,但他說,業者表達他們的意見,講一些對他們有利的事,他姑且聽之,但“上面”是指誰,李說他無法逐一去求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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