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消息,按照公安部統一部署,自6月1日起,北京將擴大外國人居留許可簽發對象,對符合條件、需在華停留6個月以上的外籍人員,可簽發居留許可。
新華社報道,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外國人簽證管理處處長龐江說,此次擴大簽發的對象主要涉及5類外籍人員,其中包括中國公民和具有在中國永久居留資格外國人的外籍配偶、外籍父母及未滿18周歲外籍子女;年滿60周歲在境外無直系親屬、投靠境內直系親屬的外國人及其外籍配偶;年滿60周歲在中國內地購置房產的外籍華人及其外籍配偶和未滿18周歲外籍子女;來中國照顧年滿60周歲、在國內無子女的中國籍父母且已滿18周歲的外籍華人;外籍華人、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在中國內地寄養的未滿18周歲的外籍子女。
據介紹,根據以往的規定,這5類外籍人員只能申辦“L”(旅遊)簽證。6月1日後,他們可根據自身情況和實際需要,申辦6個月的“L”簽證、不超過1年或不超過2年的居留許可。期滿後,符合條件的,還可以辦理延期手續。北京警方同時提醒,申請人可以撥打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諮詢電話84020101諮詢,或登錄首都之窗網站查詢具體細則。
記者了解到,2009年,北京警方共簽發探親類及寄養兒童類簽證1.6萬餘人次,今年1至5月份,簽發此類簽證0.5萬餘人次。擴大居留許可簽發對象,為外籍人員在華停留期限及出入境次數等方面提供了較大的便利,更加方便外籍人員在京生活、居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