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認為,政府在二次分配方面也應該發揮更大作用,通過發揮財稅政策的收入轉移作用,確保財政的公共性和滿足教育、社會保障、公共衛生等有關方面的發展目標。通過加大二次分配領域的調控力度,將公共支出和基本公共服務的重點,逐步轉向城市低收入者和廣大農民,更好地滿足人們這方面的需求。
就“限高”而言,要讓高收入者承擔更大的社會責任。例如,加強針對高收入者的稅源監控和稅收征管,適當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適時開征物業稅、遺產稅等主要由高收入者承擔的新稅種,鼓勵高收入者發展社會慈善事業等。同時,要調整不合理的高收入、規範灰色收入、打擊非法收入。
在稅收杠杆中,消費稅調節收入差距的作用也應當得到重視。2006年,我國對消費稅稅目、稅率進行了調整,新增了實木地板、游艇、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表等稅目,但對一些新出現的高檔消費項目如高檔娛樂設施,健身類、保健類設施,高檔住宅仍未列入徵稅範圍。有專家建議,應當對消費稅稅目和徵收範圍進行適時適當調整,增強其在調節收入差距方面的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