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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致中指出,對判決結果非常沈重、失望,扁案變
成政治考量,不是法律理由。(中評社 張啟芳攝) |
中評社高雄6月11日電(記者 張啟芳)扁家所涉四大弊案二審宣判後,扁子陳致中下午接受電台專訪時指出,對判決結果非常沈重、失望,扁案變成政治考量,不是法律理由;重罪不是羈押唯一理由,而且扁也無逃亡之虞,站在人權的角度,應交保釋放。對扁無限期羈押和判決結果,他和母親都無法接受,要再上訴爭取公道。
陳致中今天上午到台北因應父親有可能交保,待在台灣高等法院附近等候消息,判決結果出爐,且開完羈押庭確定父親還押北所後,大失所望,沒有發表談話即返回高雄。
陳致中今天下午3點接受無黨籍高雄市議員鄭新助主持的電台節目專訪,他到節目現場時表示,父親被宣判完已經不構成再羈押理由,今天父親沒有被停止羈押已經是政治案件,他感到悲哀。
陳致中說,“國務機要費案”,法官沒有適用“大水庫理論”,而且扁的“國務機要費”支出大於收入,為何馬無罪、扁不適用;龍潭案也不是“總統”職權,而是“行政院長”的職權,法官不採納辯護律師的說法,要再上訴爭取公道。
他表示,扁雖然從一審的無期徒刑到今天二審被判20年,但還是令人無法接受,母親吳淑珍也是一樣,難以接受這樣的結果。
陳致中指出,今天還會從瑞士匯回300萬美金,總計共匯回1500萬美金,超過7成,符合法院的進度,其他的還陸續在匯款中。匯款是尊重合議庭的決定,和交保是兩回事,既然已經二審宣判,就應停止羈押陳水扁才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