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場所執照”並非“萬事大吉”
曹女士表示,除了違反“禁煙令”可能會被罰款之外,該KTV的“執照”被要求“審查”,也因為違反了了“2003年英國執照法”的相關規定。
據曹女士介紹,根據“2003年英國執照法”,經營KTV等娛樂場所,首先必須要申請“場所執照”。而根據具體的經營範圍的不同,可就一種或多種“執照行為”提出申請。主要的“執照行為”包括:售賣食品(包括賣酒)、售賣夜宵及其它在公共場合提供的、由消費者付費的有限制性娛樂活動等。如果希望延長營業時間至晚上11點之後,需要申請“夜牌”。所謂的“夜牌”,即是延長了營業時間的“場所執照”。只有在獲得了“夜牌”之後,該場所才能在晚上11點之後提供食品與酒水。
“但申請是否能夠得到批准,以及獲准經營的時間段會有多長,往往取決於當地的治安情況及環境因素。地方政府會在申請者提出申請之後,登報通知周圍的‘相關利益團體或個人’。周圍的居民可以在28天內提出反對意見。她認為謝菲爾德這家KTV吧能獲得營業至第二天凌晨5點的“場所執照”,已經是非常“幸運”了。
但獲得了執照,並非萬事大吉。就該KTV受到地方政府人員檢查的現象,曹女士表示:“目前會對獲得‘執照’後的經營場所進行檢查的人員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執照警察’,屬於警察部門,他們會經常在人流量大、娛樂場所集中的地方巡視;二是‘執照官員’,屬於政府部門,他們並不是經常巡查,但如果他們來進行檢查,多半是收到了投訴或舉報,或是該場所的一些活動已經引起了他們的注意。”該KTV受到檢查,可能屬於第二種情況。
目前該KTV的“場所執照”被要求接受“審查”。曹女士表示,儘管“審查”並非一定意味著最終會“停牌”,但或多或少會對生意造成影響。“很多華人認為政府不會經常來查,就懷著僥幸心理。但建議大家不要冒險,一旦被審查,後果就會比較嚴重,最好的方法是以預防為主。”
“指定場所主管”(DPS)責任重大
曹女士表示,除了“場所執照”,每家娛樂營業場所還必須有一個“指定場所主管”(簡稱DPS)。“這個人必須擁有‘個人執照’,對所在場所的一切消防、衛生、安全、防止吸毒販毒等事務直接負責。一旦該場所出現問題,如發現販毒、吸毒,或其它安全事故,這位DPS本人的執照會被‘審查’,由地方政府和警方等,決定是否停牌。”
曹女士認為謝菲爾德這家KTV出現的防火安全及環境衛生的問題,極大可能是由於該KTV的DPS未能正確或充分發揮其職能,盡到其責任。
曹女士以案例中華人室內吸煙被查的情況為例進行說明,如果DPS能夠證明在該場所的明顯位置張貼了相應的禁煙標誌,並經地方政府批准後,在後院或露天區域設置了吸煙區,或此前做過相應的消防、衛生安全方面的風險分析記錄,則有利於證明DPS事先採取措施來預防。所謂不可控制的情況,則可能是員工制止顧客在室內吸煙時,由於顧客態度惡劣或以暴力相威脅而未能奏效等情況。
但如果員工只是口頭提醒“不要吸煙”,但並未採取堅決態度進行制止,“這樣的提醒舉動,難證其清白,因為做得還很不夠,或會被認為反對的立場不夠堅決”,曹女士表示。
此外,據了解,目前很多華人經營的餐館和娛樂場所還存在著“借牌經營”的現象。如前所述,要從事包括賣酒、KTV等活動,該場所除了擁有“場所執照”,還需要指定一個擁有“個人執照”的DPS。但一些經營者為了省事,就借用其它擁有“個人牌照”的朋友的名字,來作為該場所的DPS,而事實上這個執照人並不在這個場所工作,
曹女士指,“借牌經營”,一旦被查,將會面臨嚴厲處罰。此外,DPS對該場所的一切環境安全及公眾安全負有重大責任,對這個位置進行“造假”,也表明一些華人對DPS的必要性仍缺乏充分了解。
“DPS的責任重大,他們必須要了解相關的消防、安全及衛生等法規,但很多華人仍然不知道DPS要做些什麼。目前我們在政府的資金資助下在全英30多個郡開設有DPS二級課程。華人社區的餐飲及娛樂場所的經營者,應充分利用這些資源”,曹女士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