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6月17日電/日本新華僑報網報道,隨著在日本定居的外國人人數不斷增加,無養老金保險的外國人領取最低生活保障的問題也逐漸凸顯出來。在定居日本的外國人群中也同樣存在老齡化問題,日本有識之士因此向日本政府敲響警鐘,呼籲政府盡快拿出行之有效的措施解決在住外國人領取最低生活保障的社會問題。
6月13日,日本政府相關部門透露,大阪市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外國人已首次超過1萬人。而優惠的福利政策也暴露出種種問題:最低生活保障甚至高達養老保險費的兩倍。對此,大學教授提出建議,希望政府相關部門盡快對相關措施進行調整。
目前,在日本接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數最多的大阪市,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外國人已經初次超過了1萬人。也就是說,大阪市內12個外國人中就有1個人享有政府提供的最低生活保障,人數已達到10年前的2.2倍。相關方面認為造成這種結果的主要原因是以在日韓國人和在日朝鮮人為主的“無養老金一代”已經進入了老齡化時代。然而,這卻使得一個不公平的現象凸現出來——那就是與繳納保險金的養老金領取者相比,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領取者反而能夠領取到更多的費用。
據大阪市相關部門介紹,2010年4月,共有7268個家庭獲得了最低生活保障,共計10035人,占全市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數(141,672人)的7.1%。以3月末登記在册的在日外國人人數(120,597人)為基準進行計算的話,其中8.3%的外國人享有最低生活保障,在全市領取者中所占的比例(5.3%)也大大提高。
大阪市在2006年曾進行過一次調查,當時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外國人家庭中,有92%為在日韓國人以及在日朝鮮人。雖然近期內並沒有進行相關調查,但估計外國人所占比例不會有大的變化。相關方面認為,外國人領受者增加的其中一個原因是無養老金者的高齡化。而1961年開始實施的國民養老金制度也在1982年的時候廢除了限制國籍的相關條約。到1986年,針對無法滿足25年的保險繳納期間的外國人,日本政府也設置了1982後根據支付的保險金額發放養老金的救濟措置,但之後加入養老金制度的人數依然很少,無養老金者年年增加。而另一方面,1986年已滿60歲的人又無法加入養老金制度。
2004年,大阪府立大學等以300名70歲以上的在日韓國人以及在日朝鮮人為對象進行生活實際情況調查,結果顯示,無法響應政府救濟措施加入養老金制度的有116人。而作為救濟對象的139人也大多沒有加入養老金制度。究其原因,不僅包括對救治措施的宣傳不力、獲得生活保障幾率小不滿外,一部分人還考慮到將來可能會回國等等。
另一方面,也有不少從生活開支中拼命節約出保險費、靠養老金生活的高齡者表示不滿,認為與靠最低生活保障生活的無養老金者存在“差距”。連續40年繳納保險費的老年人基礎養老金大約為每月66,000日元(連續25年繳納保險費的基礎養老金大約為41,000日元),而獲得最低生活保障的65歲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可獲得121,530日元(包括住宅補貼),幾乎達到了前者的兩倍。
近年來,到日本定居中國人不斷增多,但加入養老金制度的外國人數幾乎沒有增長,因此預計今後領取最低生活保障費的人數還會進一步增加。
對於無養老金者比踏踏實實交納保險費的人們所能夠領取的養老保險費還多這一問題,學習院大學的教授鈴木亘指出“不能不救助眼前的貧困者,但是有的人在日本及本國都不交納保險費,這是一個很大的問題”,並且認為“部分外國人故意不加入養老保險,首先應追究本人的責任”。
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政府相關方面並沒有對無養老金者的增加採取有效的對應措施。鈴木亘指出:“要解決這個問題,就要盡早在兩國之間建立能夠互相計算相關費用的社會保障協定。”雖然日本已於2004年與韓國簽署此協定,從2009年開始與巴西進行商討,但鈴木亘表示政府“太被動”,並認為不能再出現這種“免費午餐”了,甚至表示對不繳納保險費的外國人應該遣送回國。鈴木亘還向政府敲響警鐘,表示“如果不盡早採取措施,將來會有更多的外國勞動者集中到日本大都市裡,可能會對城市的發展造成不利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