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娟律師最早幫助李臣打跨國官司,此後,“8.4”受害者群體也加入到原告行列中。其間義務加入的日本律師多達200多個。
羅立娟先後帶受害者去了40多趟日本,日本律師也來了16趟中國。每一次不光是參加訴訟,還要參加各種活動,在各種場合,向日本團體、市民,講述當年日本在中國留下的毒氣彈,給中國人尤其是青少年帶去的傷害。最多時見過3000多人。
曾經有主管部門暗示羅立娟,不要代理受害者官司,羅立娟拒絕了。為了凑集經費,她賣掉了房子。
日本法律沒有期限性,需要不斷補證。李臣的案件從1996到2003年一審出結果間隔了7年,在“8.4”之後,一審判決勝訴,這是迄今針對日本政府的眾多訴訟中唯一的勝果,但是終審又被駁回。
李臣這些年的變故很凄涼。當年和他一起做工的師傅因毒氣侵蝕過早離世。受傷後的李臣失去勞動能力,在醫院治了3年,此後接受救濟過活。最難的一次,“過春節兜裡只有1塊9毛3。”他喝了4瓶敵敵畏自殺,被搶救過來。
李臣2000年斷過一次腿,透視骨質疏鬆已呈蜂窩狀,包括心臟病,均被診斷為和毒氣受傷後器官病變及精神壓力有關。他拖著病體多次去過日本,“見過小泉,不回答我們,跑了。也見過福田康夫。黨首基本都見過,不管是右翼,還是左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