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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個城市因人事任免問題推遲召開地方兩會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6-21 18:34:09  


 
  人事問題致兩會“遲到”

  蔡定劍介紹,目前相關法律只是規定,人大會議每年至少開一次,但並沒有對開會時間進行明確規定,“而這就是問題所在”。

  事實上,即便是全國“兩會”的會期,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也很不確定。1963年,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於11月17日開幕,會議對當年的預算草案進行審議和批准,而當時預算已經執行。“文革”期間,國家政治生活被打亂,“兩會”會期更是混亂無常。

  這種情況進入上世紀80年代後逐漸改觀。1985年,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第一季度召開,並從此固定下來。1995年以來,全國人大會議形成慣例,一般都於3月5日召開。

  隨著全國“兩會”會期的確定,地方兩會也向此靠攏。這其中,省級“兩會”的召開時間比較規範。據國家行政學院教授竹立家介紹,為了避免代表委員的會期和全國“兩會”衝突,省級“兩會”基本都在全國“兩會”前進行。而省級以下“兩會”則較為靈活,在全國“兩會”前後召開的情況都存在,但多數還是集中在上年度年末或新年年初,像此次佛山兩會延遲至6月尚未召開的情況近些年尚屬少見。

  蔡定劍介紹,兩會的拖延無非三個原因,其一是政治原因,如文化大革命;其二是計劃預算要調整;其三是人事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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