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26日電/港府預計,申辦亞運會的工作預算涉及1,000萬元,而有關費用將由藝術及體育發展基金撥款支付。當局相信,主辦亞運會將會帶動商機、吸引遊客消費、創造就業機會,使經濟直接或間接得益,但現時未能量化這些效益。
體壇網報道,根據民政事務局提交立法會的文件指出,如決定正式申辦亞運會,港府須在2011年上半年,即當年7月亞奧理事會開會決定主辦權誰屬之前,向亞奧理事會其他成員國展開全面的游說和公關活動。但在決定提出申請前,港府須在有限的時間內審慎而全面地規劃和執行多項工作,包括檢視亞奧理事會在“申辦文件”就場地供應、運動員和職員住宿、保安和交通需要,以及信息科技和傳媒支援方面訂明的規定,並詳細評估當局如何能夠符合要求;亦要就舉辦亞運會可能涉及的運作開支、提供適合體育設施所涉及的資本開支,以及安排代表團入住專為亞運會興建選手村的支出,制備開支預算。
此外,港府亦需評估主辦亞運會的潛在經濟成本和效益;並就申辦及舉辦亞運會制備文件,提交行政會議、有關的立法會事務委員會和財務委員會。
即將舉行的亞運會將於今年11月在廣州展開,當中共42個體育項目,預計參加者包括約1.1萬名運動員和職員、1,000名貴賓和技術代表,以及7,000名傳媒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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