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5日電/全國檢察機關查辦和預防職務犯罪工作會議日前披露,從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反貪部門通過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為國家挽回經濟損失312.57億元。
人民網報道,2005年1月至2010年5月,全國各級檢察機關共立案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46570件178393人,挽回經濟損失312.57億元;集中力量查辦大案94933件,占立案總數的64.77%,縣處級以上幹部13192人,占立案總數的7.39%,其中百萬元以上案件8776件,廳局級以上幹部1004人。
反貪工作的辦案質量、效率也穩步提高,撤案率、不起訴率下降,起訴率、有罪判決率上升,5年來所辦案件法院已作出有罪判決122106人,有罪判決率達到99.7%。追逃緝捕措施不斷強化,5年來共抓獲負案潛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148名,其中潛逃境外的71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