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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上杭縣環保局工作人員在發生滲漏的福建紫金礦業集團所屬的紫金山銅礦濕法廠污水池提取污水樣本(7月13日攝)。 新華社 |
中評社北京7月17日電/福建省政府7月16日召開常務會議,研究決定紫金礦業環境污染事故處理意見和相關措施,決定依法追究肇事企業主要負責人和政府及有關部門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新華網報道,福建省政府對處理紫金礦業污染事故提出5條處理意見,包括:
--徹底消除事故隱患。責成紫金公司銅濕法選冶廠繼續全面停產,加快洩漏污水的清理進度,盡快高標準修復滲漏的廢水池。對紫金山金銅礦全礦範圍的防滲系統、防排洪系統、礦山生產系統、環保安全系統以及尾礦庫等,進行全面的隱患排查,落實整改措施。在隱患排查和整改措施未得到省級環保等相關部門認可之前,企業不得恢復生產。
--組織開展防滲系統、環境影響、礦山地質等的後評估。責成紫金公司立即組織開展企業防滲系統評估、環境影響後評估、水文工程地質綜合評價、尾礦庫安全評估等工作。結合汀江流域特殊的地質、氣候及流域生態環境條件,對相關的環境安全、礦山安全、防洪排水、生產布局等進行全面的評估,制定相應的整改方案,確保防範到位,使礦山生產不對汀江及周邊環境造成污染。
--做好水質監測和水量調度。福建省環保廳、海洋與漁業廳以及市、縣政府要繼續加強紫金礦排污口、汀江流域取水口以及與廣東交界斷面的水質監測,加密監測頻率,及時掌握水質變化動態。
--確保維護社會穩定。龍岩市政府對受污染影響的養殖戶繼續組織做好補償工作,督促企業兌現賠償,保障群眾利益,並從根本上解決上杭縣城飲水安全問題。
--嚴肅追究事故責任。紫金公司對此次事件負有直接責任,必須依法對其違法行為進行處罰,並由其對事件造成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同時追究肇事企業主要負責人及相關責任人責任,對觸犯法律的及時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對發生滲漏問題的防滲系統設計、施工單位進行全面調查,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