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29日電/截至今日,一則針對《經濟觀察報》記者仇子明的通緝令,已進入全國公安的內部信息系統長達6天。《經濟觀察報》昨日在其官網上發布聲明,對有關方面表示強烈譴責,並積極向國家新聞出版總署等機構進行申訴。截至今日9時,人民網記者採訪得知新聞出版總署對此事非常關注,雖然尚未收到經濟觀察報上報的材料,但總署已經要求浙江省新聞出版局進行調查。總署一貫支持媒體記者正常合法的新聞輿論監督,新聞采編人員合法的新聞採訪活動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干擾、阻礙新聞採編人員合法的新聞採訪活動。
作為《經濟觀察報》社駐上海記者站的記者,仇子明在他所供職的媒體上發表了有關上市公司凱恩股份內幕的系列報道。凱恩股份,是麗水市遂昌縣唯一的一家上市公司。通緝令稱:“2008年以來,該犯罪嫌疑人(仇子明)利用網絡散布虛假信息及公開散發傳單,詆毀某公司,嚴重影響該公司生產經營,其行為涉嫌損害商業信譽罪名。”
而凱恩股份董秘田智強在接受中國青年報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昨天早上才知曉仇子明遭通緝一事,並不清楚具體情況。他證實,針對仇子明,公司以凱恩集團的名義向遂昌縣公安局報過案。據媒體報道,該縣公安局於5月20日正式立案偵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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