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集資料准備提起訴訟
經紀人稱“并非一時衝動”
據《今日早報》報道,桑蘭在接受采訪時說:“無論是否是‘失手事故’,我將這個真相藏在心底12年,以此為一個期限。”采訪中的桑蘭再三表示,“12年後舊事重提,并不是為了發洩”,自己已經著手整理當年賽場受幹擾導致受傷事件的相關資料,并且向美國律師進行了咨詢。
桑蘭昨日通過微博表示,因為訴訟准備等方面的保密性,不能再接受媒體采訪。她的經紀人黃建在電話中承認,桑蘭發布微博并非一時衝動,她早就著手收集當年受傷事件的相關資料,准備通過一場跨國官司為自己受傷討個說法。
律師說 關鍵在訴訟時效
桑蘭到底可不可以告友好運動會的主辦方?其訴訟是否過了訴訟時效?今早,羊城晚報記者就此采訪了全國政協委員、廣東省律師協會副會長朱征夫。
朱征夫表示,桑蘭受傷事件在國際法上屬於民事侵權的範疇,如果起訴根據國際法的相關准則應由侵權行為發生地的法院即美國紐約州法院管轄,并適用美國紐約州的法律。桑蘭以友好運動會的主辦方為被告是可以的,關鍵的問題是訴訟時效。在美國,各個州的訴訟時效長度是不同的,大多以4年為訴訟時效期限。而紐約州的法律則規定,侵權損害類案件的訴訟時效為3年,按照這個規定桑蘭可能已經過了訴訟時效。但與中國不同的是,在美國法律中,訴訟時效是個“實體”問題而非“程序”問題,不論是否超過法律規定的訴訟時效,相關法院都會受理案件。在案件受理後的審理過程當中,法院會對是否超過訴訟時效作出判定。如果法院認定超過訴訟時效,則會駁回訴訟請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