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9日電/《中華工商時報》今天接到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職工的材料中反映,負責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公司原油罐區日常運營和檢維修工作的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日前召開了“7.16”火災事故搶險救援表彰大會。該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及下屬9個單位和197人分別被授予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
日前,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和公安部共同發布《關於大連中石油國際儲運有限公司“7.16”輸油管道爆炸火災事故情況的通報》。《通報》指出,國際儲運公司原油罐區的日常運營和檢維修工作由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負責。
《通報》稱,事故暴露出以下主要問題:一是事故單位對所加入原油脫硫劑的安全性可靠性沒有進行科學論證;二是原油脫硫劑的加入方法沒有正規設計,沒有對加注作業進行風險辨識,沒有制定安全作業規程;三是原油接卸過程中安全管理存在漏洞。指揮協調不力,管理混亂,信息不暢,有關部門接到暫停卸油作業的信息後,沒有及時通知停止加劑作業,事故單位對承包商現場作業疏於管理,現場監護不力;四是事故造成電力系統損壞,應急和消防設施失效,罐區閥門無法關閉。另外,港區內原油等危險化學品大型儲罐集中布置,也是造成事故險象環生的重要因素。
顯而易見,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及相關單位對此次油港爆炸事件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然而,匪夷所思的是,該公司在尚未認真查找事故發生的深層次原因,深刻總結事故教訓,明確責任,處罰相關責任人之時,卻召開了“表彰大會”。據該公司職工反映,本該承擔事故責任的相關單位和個人,竟成為了功臣,立功受獎。尤其是負責該原油罐區生產管理、安全管理、消防的部門和負責人,都成為了表彰重點。
據了解,在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於8月2日召開的“7.16”火災事故搶險救援表彰大會,有9個單位和197人分別被授予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稱號。該公司消防支隊、石油儲運公司、建安總公司儲備庫保運車間記集體一等功,供排水車間、安全環保處記集體二等功。以上立功單位的負責人等16人記個人一等功,另有28人記個人二等功。
記者了解到,在這次火災事故搶險救援中,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的廣大員工確實表現出了臨危不懼、忘我戰鬥的英雄精神。他們舉全公司之力,對抑制火災險情的發展進行了殊死的奮戰,這的確值得稱讚。該公司有些員工認為,許多人應該獎勵,但對於在事故中應該承擔責任的人大力表彰,相關責任單位的領導幹部帶頭受獎,太不應該。也有人認為,獎勵是必要的,但應先查明事故責任,做到獎罰分明。
有關專家認為,對於造成如此重大災難和影響的責任事故,中石油大連石化分公司的做法顯然不妥。中石油及相關單位應該首先及時查清、公布事故發生的真相,毫不含糊地明確責任,承擔責任,處罰相關責任人,給公眾一個交代。同時也應該公開感謝、慰問為此次火災做出巨大貢獻的消防官兵等各界社會力量,然後才是內部表彰先進的事情。否則,有悖於事故的嚴肅性和警示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