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異地維權
有其積極意義,但易增加維權成本
記者:全總如何看待工會組織異地維權這種現象?
劉繼臣:異地維權現象反映出勞務輸出地工會組織履行維權職責的意識在增強,從這個角度講,這種做法有其積極意義。但是,不依托當地工會組織的維權渠道、資源和經驗,開展異地維權,勢必影響維權效果,且容易造成維權成本增加和資源浪費。
記者:有人認為,異地維權反映出事發地工會在外來務工人員中工作的缺位。怎麼看這樣的說法?
劉繼臣:維護職工權益是工會的基本職責,農民工是職工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從這個意義上講,工會維權不會因對象不同而有所差別。農民工由於規模大、流動性強、自我保護意識相對較弱等原因,其權益最容易受到侵害,維權難度也相對較大,這方面存在的問題相對較多。此外,基層工會作用發揮不理想,也是影響工會認可度的重要原因。基層工會特別是非公有制企業工會,在依法維護職工權益方面,往往很難發揮有效作用。
如何克服地方保護
以勞務輸入地工會為主,聯動維權效果較好
記者:異地維權能否克服地方保護主義?
劉繼臣:地方保護主義在職工維權領域確實存在,這與目前我國經濟發展不平衡,教育、醫療等公共資源相對短缺,社會保險統籌層次低,少數地方片面追求GDP增長而忽視外來務工人員權益等有很大關係。不同區域工會之間建立維權聯動機制,共同做好維護職工權益工作,是構建和諧勞動關係的有效做法之一。
從我們掌握的情況看,由勞務輸出地和勞務輸入地的工會組織建立維權聯動機制,以輸入地工會為主,共同做好異地就業職工特別是農民工的權益維護工作,效果較好。四川省創立的省際工會聯動維護農民工權益機制,受到農民工的褒揚。2005年10月,四川省總工會先後與上海、江蘇、廣東、福建簽訂省際工會聯動維護農民工權益協議,委托當地工會為四川農民工實施維權,同時承諾擔負起以上地區來川農民工的維權責任,由此實現農民工有組織的維權。很多地方工會借鑒這一做法,省際、城際工會維權聯動機制在一些地區之間建立起來,為維護異地就業職工合法權益,發揮了很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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