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8月16日電/石刑是一種鈍擊致死的刑罰,通常是把囚犯埋入沙土中,留頭或上半身在外,施刑者向受刑者反覆扔石塊。行刑用的石塊經專門挑選,以保證讓受刑者痛苦地死去。伊朗寡婦阿什蒂亞尼因“通姦”被判石刑一案,牽動國際社會的神經。7月31日,巴西總統盧拉為阿什蒂亞尼求情,表示巴西願為她提供避難所。但對盧拉的求情,伊朗官方表態依舊強硬。
先被鞭撻後獲死刑
新京報報道,8月13日,巴西對外宣佈,經巴西總統盧拉受命,巴西經由其駐伊朗大使發出正式請求,希望伊朗當局能把對一名伊朗婦女的投石死刑判決,改為緩刑,並表示巴西願意為這位婦女提供避難所。
是怎樣一位婦女,盧拉親自出馬“求情”?她因為什麼被判殘酷的石刑?事情可以追溯至4年前。
2006年5月15日上午,伊朗大不里士,一位全身罩著黑紗的中年女性被帶進了法庭。法庭上,她承認在丈夫去世後,她和兩名男子發生了“不正當的關係”,由此她被判99下鞭刑。
這位女性名叫薩基內.穆罕默迪.阿什蒂亞尼,是伊朗的少數民族———阿塞拜疆族人。在被判刑時,她已是兩個孩子的母親。
但忍受了99下鞭撻後,阿什蒂亞尼沒能迎來新生活。
4個月後,阿什蒂亞尼的案子被另一家法院翻了出來。這家法院認為阿什蒂亞尼的罪行不僅是與其他男子發生不正當關係,而是謀害親夫,因為與她有染的一名男子被控謀殺了她的丈夫,因此這家法院判定她犯了通姦罪,並決定對她實施石刑,即被人用石頭砸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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