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3日電/跨國零售企業家樂福本打算進駐安徽省阜陽市場,在選址調研過程中,意外發現阜陽市已經有160餘家“家樂福”超市。
新華社報道,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註冊商標專用權和不正當競爭為由將阜陽這些超市的母公司——“安徽家樂超市連鎖有限公司”及相關分支機構告上法庭。
8月18日,該案在合肥市中級人民法院第十八法庭進行了公開審理。原告家樂福股份有限公司(下稱家樂福)在訴狀中稱,長期以來,家樂公司及其下屬超市,在店名、招牌、店面、門牌、促銷條幅、價簽、銷售票據及購物袋等諸多場合,大量使用與原告家樂福商標完全相同的商標。截至2009年底,非法使用“家樂福”商標的超市店舖,已達160餘家,經營總面積超過20000多平方米。此外,還以加盟形式授權其他企業使用“家樂福”商標。
原告要求被告依法承擔停止侵害、消除影響的民事責任,同時要求被告依法賠償相關經濟損失600萬元。
對於原告的訴求,被告認為,使用“家樂”作為企業中的字號,並不構成對家樂福註冊商標的侵權,是正當使用。因為企業名稱是依法經當地的工商部門登記核準的,並且經營範圍與家樂福商標核定使用的範圍,沒有任何交叉,不會造成相關公眾產生誤認,也就不構成對家樂福的不正當競爭。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之中。記者在採訪中發現,阜陽“家樂福”的多家連鎖加盟超市大多分佈在鄉鎮一級,面向農村市場。
家樂福華東區公共事務部經理錢莉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此次事件不會影響家樂福在阜陽地區的業務開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