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7日電/上海市消防局26日宣布,上海全市100米以上的超高層建築、3條線以上的軌道交通換乘站和帶維修功能的軌道交通基地以及建築面積超過5萬平方米的公眾聚集場所都要建立專職消防隊。目前,專職消防隊的建設工作正在推進之中。
新華網報道,上海市消防局還表示,上海的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每2小時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巡查;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夜間應實施防火巡查;人員密集場所應確定疏散引導員,疏散引導員要配備引導旗幟、擴音器、口哨和防煙面具。
上海市26日召開構築社會消防安全“防火墻”工程現場會,要求社會單位提高檢查消除火災隱患、組織撲救初起火災、組織人員疏散逃生和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四個能力”。
在消除火災隱患能力方面,上海要求社會單位主要負責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每季度組織至少一次防火檢查,重點單位每日應實施防火巡查,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每2小時應實施至少一次防火巡查,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夜間應實施防火巡查,員工每日應實施崗位防火自查。
在組織撲救初起火災能力方面,上海要求社會單位在火災發生後1分鐘內,起火部位周邊具備滅火行為能力的單位員工立即撥打“119”電話報警並通知本單位消防控制室,就近取用滅火器材開展滅火,組織無關人員疏散;火災發生後5分鐘內,單位應啟動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並組織本單位專職消防隊、志願消防隊或其他具備能力的員工到達起火部位展開滅火救援行動。
上海市還要求人員密集場所劃定安全疏散逃生責任區,確定各責任區疏散引導員。疏散引導員應配備引導旗幟、擴音器、口哨等引導器具和防煙面具等簡易逃生器材。火災發生後,疏散引導員要立即趕赴責任崗位,引導現場人員正確、有序疏散逃生。
在消防宣傳教育培訓能力方面,上海要求社會單位的新上崗、轉崗的員工必須參加崗前消防培訓;公眾聚集場所類單位員工每半年應參加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其他單位員工每年應參加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