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9日電/據香港媒體取得的菲律賓特警營救人質事件機密內部報告顯示,劫匪屠殺人質當晚,警員原來早已清楚聽到車內傳出M16步槍槍聲,但因由馬尼拉副市長領導的“危機處理委員會(CMC)”遲遲未發進攻指令,警方的攻擊隊員至少延誤了15分鐘才開始嘗試救人。有香港資深警官看過該報告後表示,這一延誤是致命的,連同行動延誤,菲特警救人時起碼犯了8大錯誤。
1.承認早知兇徒門多薩擁M16自動步槍、手槍、防彈背心,甚至據報有手榴彈
香港警方評論:若早知兇徒具重火力,應盡早在日間突擊以制服甚至擊斃他
2.多達56名警員參與營救,但只有2名狙擊手及1名偵查員
香港警方評論:參與營救警員裝備及準備不足,人太多反礙手礙腳
3.特警隊事發前曾在附近找旅遊巴試演救人
香港警方評論:試演方法錯誤,因試演用的旅遊巴與康泰旅遊巴設計完全不同,無助拯救
4.約7時後已聽到旅巴內傳來數聲槍聲,但危機管理委員會(CMC)沒行動,直到司機逃出指人質被殺(約7時半),CMC才終下令攻擊隊出手營救
香港警方評論:出手太遲,其實聽到槍聲警員便應衝前爭取在數分鐘內攻入車廂救人
5.由於車內燈光熄滅、黑暗中能見度是零,起初放棄由狙擊手施襲
香港警方評論:警員裝備不足,狙擊手若有夜視鏡,理應可在從車頭射殺黑暗中的槍手
6.攻擊隊進攻時才發現旅遊巴車窗玻璃太厚太硬,鐵槌打不破
香港警方評論:警員裝備不足,理應有炸藥或爆破工具
7.指警員頭部曾被槍擊,幸有頭盔保護
香港警方評論:報告未有提及裝備不足及策劃失當,只講英勇事
8.最後當持M16兇徒以自動模式亂射,警員才迫於無奈用催淚氣
香港警方評論:部署及計劃失當,其實行動之初便應用催淚彈剝奪兇徒開槍殺人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