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14日電/據北京青年報報道,謝亞龍、蔚少輝、李冬生3名原足管中心高、中層幹部被立案偵查的事情在中心內部引起了不小震動。昨天上午,“暫時代理”中心主任韋迪工作的副主任於洪臣、林曉華主持全員大會,正式下發了中心新的行為規範。其中的“不准拉幫結派、拒絕弄虛作假、不得在選派與任命上任人唯親、不得在重大政策事實和重大項目安排上獨斷專行”等要求標誌著廉政建設已成為足管中心“安內”的重中之重。
昨天,足管中心的辦公區公告欄上掛上一份名為《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工作人員行為規範》的全新文件。原來在上午的全員大會上,借著通告謝亞龍、蔚少輝、李冬生3人的事情,中心向全員發放了這份規範。其實,早在今年4月6日的時候,相關規範的初稿已經擬定完畢。
知情人分析認為,足管中心昨天突然正式下發“十條”紀律規範,與最近謝、蔚、李3人被立案偵查一事有著內在聯繫。由於目前已經先後有7名原足管中心成員涉案,還包括體育總局兩位正司局級幹部,對足管中心不可避免地產生了波動。兩位中心副主任也是受正在西班牙出訪的韋迪之命,特意要求全員排除事件干擾,一如既往安心本職工作。而下發這一規範,某種意義上也是提醒大家不能放鬆對自身的嚴格要求,不能因為自身的失誤給中心及中國足球事業進一步添堵蒙羞。
足協新行為規範(摘錄)
不准拉幫結派;不准在公務活動中收受禮金、禮券或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禮品、宴請及娛樂安排;不准在俱樂部和球員審核、注册、轉會、糾紛處理、賽區選定、參賽資格認定、分組抽簽、賽事安排中,暗箱操作;不准以任何方式操縱比賽、參賭涉黑;不准在各級國家隊教練員、運動員、管理人員各類賽事裁判員及其他技術官員的選拔、聘用、選派及商務活動中,任人唯親、以權謀私、收受賄賂;不准態度蠻橫、頤指氣使、向管理和服務對象吃、拿、卡、要或報銷應由自己負擔的費用;堅持執行重大事項集體決策制度、不得獨斷專行、違規操作;強化大局意識,工作上不能互相推諉;明確不得遲到早退,不得在工作中炒股打遊戲;求真務實、奮發進取、不能得過且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