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3日電/據成都日報、都市時報報道:記者日前獲悉,昆明市委辦公廳、市政府辦公廳聯合印發《昆明市公職人員因公出國(境)、出省學習考察紀律規定》十條禁令,其中就因公出國(境)、因公出省均進行了明確限制,規定凡因公出國(境)學習考察者,須於回國20天內向市外國專家局或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外僑辦提交內容豐富、詳實並不少於3000字的出訪報告。
據了解,該規定適用於全市各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行政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及其所屬機構,人民團體,大專院校,事業單位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