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9月25日電/政府完成每五年一次法援申請人財務資格檢討,建議將“普通法援”申請人的資產上限提高約五成,由現時的十七萬五千八百元,增至二十六萬元。至於申請人要支付部分訟費的“輔助計劃”,申請人的資產上限則提高一倍多,由四十八萬八千四百元大幅增至一百三十萬元。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將於下周四開會討論建議。
星島日報報道,法律援助署昨日向立法會提交文件,除建議放寬法援的申請資格,亦指理解年長申請人一般缺乏謀生能力,即使仍然受僱,也要面即將退休而收入減少的情況,以致他們較不願意提出訴訟,因而可能有損他們尋求公義權利,故認為應予年表者更寬鬆的資產計算方法。如申請人年屆六十歲,不論其就業狀況如何,政府審核其可動用資產時,可獲得廿六萬元的扣減額。
政府今年三月建議把“輔助計劃”申請人的資產上限提高至一百萬元,最新建議則進一步提高至一百三十萬元。法援署在文件中解釋,“輔助計劃”所涵蓋的案件在討回賠償和訟費方面較有保證,因此有更大空間提高申請人的資產上限,而無損計劃的財政穩健。
政府當初建議提高至一百萬元,但法援局建議提高至一百三十萬元,大律師公會更建議提高至三百萬元。鑑於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及法律專業團體均支持法援局的建議,故政府建議採納。
法援署又表示,注意到有意見要求擴大“輔助計劃”的適用範圍,增加所涵蓋的案件類別。法援署正研究擴大輔助計劃的適用範圍,預期在今年年底完成。法援署會考慮法援局的建議,繼續探討擴大適用範圍可行性。
法援局主席、立法會會計界代表陳茂波表示,政府未能解釋放寬“普通法援”申請人的資產上限後,會有多少市民受惠,因此可繼續探討。不過,他呼籲立法會先通過政府的建議,若有需要再提高上限,可提出修改。法援局希望調整“輔助計劃”,擴闊案件的類型。
立法會司法及法律事務委員會主席吳靄儀表示,現時法援的適用範圍只涵蓋人身傷亡索償、工傷、意外及專業疏忽,若要協助中產行使其法律訴訟的權利,單純提高申請人的資產上限並不足夠,需要增加受理案件的種類。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認為,工人申請法援追討欠薪,應可轄免資產審查,政府的建議未能回應這個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