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9月28日電/昨天,京華時報記者從國土資源部獲悉,對於由來已久的小產權房清理問題已經進入最後審批階段。
在昨天上午召開的12336國土資源違法舉報工作座談(培訓)會上,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局長李建勤表示,全國小產權房問題清理領導小組正在組織調研,研究提出清理工作方案。前不久,領導小組辦公室剛剛對濟南、鄭州以及南京等小產權房違法現象嚴重的城市進行了調研,並了解情況,對小產權房的處理提供了借鑒作用。
另一位國土部相關負責人透露,此前,我國確實成立了以國土資源部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牽頭的“關於解決小產權房問題的工作小組”。小組成員一直進行著調查和研究,並在各地進行了實地探訪。
此前,李建勤公開表示,當前,對於各地發現的小產權房問題,將採取“一案一處理”的方式。對於全國小產權房的處理,要等到小產權房處理政策出台後一並處理。他當時表示,國土部等十四部委正在研究制定小產權房清理整治政策方案。
昨天下午,國土部相關負責人回應記者電話採訪時表示,小產權房清理工作方案目前已經初步完成,並已上報國務院,國務院正在向相關部門徵求意見,發布時間有待國務院最終敲定。
針對北京小產權房問題,李建勤介紹說,北京市的違法線索多分布在新農村建設中的違法土地現象以及小產權房問題。在國土部12336開通一年接聽違法線索分布中,河北省以2575個位居榜首,山東以2296個位居第二,北京以976個排名第6位。
北京判例
尚未銷售的拆除賣出的等候處理
北京市在整治和處理小產權房過程中,一個可資借鑒的判例是懷柔區楊宋鎮出售集體土地建房一案。該案今年在被國土部掛牌督辦後,市國土管理局、懷柔區政府提出四點處理意見。
這四點處理意見為:一是對違法建設立即叫停,責令開發商停止對外銷售,並採取停電停水措施;二是對尚未銷售的和2007年12月30日以後新建、續建的房屋予以拆除,並拆除所有圈建的圍墻;對2007年12月30日以前銷售的已建成房屋,待全國小產權方處理政策出台後一並處理;三是對已劃分地塊對外出租土地待建的,責令退還土地;四是分清責任,依法依規追究開發商、村幹部等有關人員的責任。
但更多的情況是,面對小產權房,國土部門執法乏力。記者從市國土局通州分局了解到,我國各地國土部門均設立有執法人員,對土地違法的查處目前主要有三種形式,分別是衛星掃描、執法人員巡視以及群眾舉報。但存在的問題是,發現問題容易,執法效力較低。“我們沒有執法權。”通州國土分局執法隊負責人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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