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0月4日電/台灣“內政部”“直轄市”改制小組近日完成審查,桃園縣將在明年元月一日,升格為準“直轄市”。升格後名稱仍為桃園縣,將增加八十六億元財源,官員職等、編制,均將大幅提高。
聯合報報導,“內政部”民政司表示,“行政院”已原則同意桃園縣升格準“直轄市”的生效日期,相關人事、法制、財政、預算作業齊備後,“內政部”將呈報“行政院”,預定十月中完成核定程序,桃園縣將成為第六都。
桃園縣目前一年總預算約六百億元,升格後增加八十六億元,增加近六分之一。桃園縣財政處長歐美鐶表示,桃園縣補助款、統籌款及稅收分成雖有八十六億,但一百年起桃園將自行負擔勞健保費用約六十二億,實際僅新增二十四億。
“內政部”表示,桃園縣升格為準“直轄市”是以台北縣為藍本,施行初期應可順利接軌。依“行政院”版“地方行政機關組織準則”,桃園縣人口兩百萬人以上,未達兩百廿五萬人,可配置七千兩百位公務員,將採分年分級任用。
“內政部”表示,在公務員職務列等上,升格後的桃園縣將有兩位比照簡任十四職等的政務副市長、一位政務秘書長,其他一級主管除政風、主計、人事、政風、警察為常任官外,其餘均為比照簡任十三職等政務官。
升格初期,“直轄市”應接收的業務,如國立高中職校或署立醫院業務改為市立等,均暫時不準用;但可依都計劃施行細則的授權,訂定土地分區使用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