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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一天被告二案,陳菊回應表示,沒有評論。(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高雄10月7日電(記者 張啟芳)高雄市長陳菊被告瀆職及偽造文書;陳菊網路部負責人高閔琳被告違反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及刑法加重毀謗罪。陳菊上午回應表示,虛心接受、沒有評論。
陳菊總部發言人趙天麟議員則說,高閔琳在網路上所發表的言論都是引用媒體報導,都是有根據的,沒想到受到政治高壓攻擊,現在又受到司法追訴,總部感到非常遺憾,會請律師團給予必要協助。
對王齡嬌控告陳菊市長一事,趙天麟說,王齡嬌用假錄音帶製造“腳尾飯”事件,說陳菊在919當天下午跑到高縣岡山去跑選舉行程,王齡嬌當時說如果說謊要退選,但事實證明陳菊市長在高雄市,到現在王齡嬌一句道歉也沒有,現在又轉移焦點,用司法模糊事實真相,王齡嬌應該立即退選,面對自身說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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