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27日電/北京大學憲法和行政法研究中心、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中心26日召集了北京高校和研究機構的學者坐在一起,為促進《城市房屋拆遷管理條例》廢舊立新舉行學術研討會,力圖促進“拆遷變法”的早日實現。
“徵求意見後須公布消息”
《新京報》報道,北大憲法和行政法研究中心主任姜明安說,舉行這次研討會就是想促進有關《城市房屋拆遷條例》廢舊立新的信息公開,“建言全國人大之後,國家有關部門非常重視,全國人大法工委、國務院法制辦幾次召見,探討如何修訂,並在2010年春節前就新條例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徵求意見後這麼久完全沒有消息。”作為此前向全國人大提出建議的北大五位法學教授之一,姜明安在“舊條例要不要廢除,新條例要不要制定”問題上沒有得到任何消息。他認為,根據《政府信息公開條例》,政府必須公布這類消息,“應該給公眾一個信息,什麼時間廢舊立新,如果不準備廢除,要解釋為什麼停止立新。”
姜明安還希望通過此次研討會的召開向有關部門提出廢舊立新的急迫性。他翻閱了最近兩個月的報紙,找到了12個典型案例,“都與拆遷條例的廢舊立新有重大關係”。姜明安認為,廢舊立新不但沒有解決,而且有些社會矛盾更加激化。會議主辦方邀請了相關立法部門的官員或專家與會,但他們均沒有出席此次研討會。
“拆遷悲劇還在繼續發生”
中國政法大學憲政研究中心的蔡定劍教授說,目前中國社會衝突突出表現為房屋拆遷和土地徵收,中國在拆遷制度和理論上很混亂,“一年過去了,這個制度還沒有任何變化,地方悲劇還在繼續發生,學者們希望能再推一把”。
但中央民族大學法學院熊文釗教授則認為,目前的土地徵收對象除了城市土地和房屋,更多地集中在集體土地上,要對這些問題統籌考慮,這是一部行政法規所能夠承擔起來的。他呼籲通過人大立法來統一解決這個問題,“現在不是不補償的問題,而是補償標準不合理的問題,補償標準的確定程序要明確,要有解決爭議的機制設計和救濟制度,也要賦予被徵收人適當抵抗權”。
專家估計還要等很長時間
中國政法大學的王湧則預計,相關變法一時間難以出來。王湧認為,目前公開徵求意見的《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徵求意見稿)所確定的公共利益和相關程序界定,將改變現有的地方政府在徵收不動產時的主導權,現有的政府主導模式會被徹底打破,這是在現有財稅體制下和城市化過程中地方政府不願意看到的。
他還總結歷史經驗說,即便《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能夠出台,也是在大規模的城市不動產徵收和拆遷結束後才出台,而目前的矛盾焦點是在集體土地的徵收和不動產搬遷問題上,《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出台也無法解決現在的焦點問題,而針對集體土地的徵收和拆遷的法規出台,估計也要等很長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