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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出席記者會,解釋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建議安排。 |
中評社香港10月30日電/香港特區政府公佈有關2012年行政長官及立法會產生辦法的建議安排;建議將大大提高選舉制度的民主成份。
香港政府新聞網消息指,立法會10個新增議席當中,5席由地方選區選舉產生,5席由功能界別選舉產生,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會以名單比例代表制選出,候選人需獲得不少於15名民選區議員提名。
行政長官選舉方面,選委會的成員會由現時的800人,增至1,200人;選委會將會有合共117名民選區議員,有助增加選委會的民主成份。
立法會新增10席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林瑞麟30日在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會議上表示,2012年立法會10個新增議席當中,5席將由地方選區選舉產生,另外5席由功能界別選舉產生。
根據政府的建議,35個地方選區議席將繼續由5個地方選區選出;5個新的功能界別議席將會成為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
只有民選區議員能夠在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提名候選人或參選,候選人需要獲得不少於15名民選區議員提名,並會由約320萬登記選民,即現時在其他功能界別沒有權投票者,以一人一票方式選出。
新增的區議會功能界別會採用名單比例代表制,以確保不同政黨能均衡參與。
新增區議會功能界別每張候選人名單可招致的選舉開支上限為600萬元,政府給予的財政資助為所得有效選票乘以資助額12元一票或申報選舉開支的50%,以較低者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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