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9日電/國際原子能機構總幹事天野之彌8日在向聯大彙報工作時,敦促伊朗在核問題上同國際原子能機構進行必要合作。
新華社報道,天野之彌當天向聯大進行了自上任以來的首次工作彙報。他在談到伊朗核問題時說,國際原子能機構能夠繼續核實伊朗已經申報的核材料未被轉作他用,但由於“伊朗未能進行必要合作”,國際原子能機構無法證實其所有核材料的和平用途。
他呼籲伊朗全面執行國際原子能機構理事會和安理會相關決議,在核問題上進行必要合作。
對此,伊朗常駐聯合國副代表埃沙格.哈比卜在隨後的發言中進行了反駁。哈比卜說,國際原子能機構在其報告中就伊朗核活動公佈了“如此之多的技術細節”,這表明該機構完全擁有獲取伊朗所有核材料和設施相關信息的途徑。因此,“伊朗未能提供必要合作”的說法是不正確的。
哈比卜說,伊朗政府和人民決心行使和平利用核能的權利,同時也會履行根據《不擴散核武器條約》所應承擔的義務。
歐盟外交與安全政策高級代表阿什頓上個月同美國國務卿希拉里會晤後宣佈,英、美、法、德、中、俄六國與伊朗將於11月15日恢復談判。伊朗首席核談判代表賈利利10月29日致信阿什頓,表示伊朗同意與六國恢復核談判。他在信中表示,伊朗準備“在11月10日以後,在一個對雙方都便利的時間和地點”恢復談判。
美國等西方國家指責伊朗進行核活動是為了發展核武器,但伊朗堅稱其核活動僅用於和平目的。由於伊朗拒絕停止鈾濃縮活動,聯合國安理會迄今已經通過了4份針對伊朗的制裁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