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12日電/依“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規定,卸任“總統”犯貪污罪若經判決有罪確定,即停止供應安全護衛;台灣“內政部”11日晚表示,“即日起停止所有卸任總統禮遇事項”。
世界日報報道,陳水扁在一審判決有罪時,即依規定停發卸任“總統”禮遇金,並將隨扈人數從八至十二人降為二至三人。
由於陳水扁押於看守所內,因此特勤中心僅派一名聯絡人駐守北檢辦公室協調聯繫,遇陳水扁開庭,二至三名特勤乘車跟隨囚車後戒備。“國安局”11日晚指出,特勤中心聯絡人與二至三名特勤,也從即日起依法取消。
“總統府”日前因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修正,停止對陳水扁的禮遇,並發文追討已幫陳水扁辦公室預付的半年房租,被房東認為違反契約,堅持不願退回房租,並揚言有興訟的準備,“總統府要告就來提告”!
對此府方人士回應指出,“一切依法辦理”。契約關係屬民事部分,後續就依當初雙方簽訂的契約內容處理;相關法律問題,“總統府”會進一步研究。
扁辦從今年七月開始承租位於台北市臨沂街的辦公室,每月房租四萬元;“總統府”原已簽約並預付半年房租,卻因“立法院”通過修正卸任“總統副總統禮遇條例”,必須停止對扁禮遇,因此發文給扁辦及房東“楊太太”,追討十一月及十二月共兩個月的房租八萬元。
扁辦主任陳淞山11日透露,房東“楊太太”認為“總統府”既已簽約,不該臨時“毀約”,堅持不願退回“總統府”預付的八萬元房租;“楊太太”已問過律師,有興訟的準備,“總統府要告就來告!”
據了解,扁辦目前靠小額捐款繼續運作,至少可撐到明年一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