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8日電/楊淑君事件,全台灣憤慨。但如果打算爭公道,最好不要用太多情緒、甚至煽動民粹的方式去反應。運動場上牽涉到的爭執,很容易刺激出強烈的集體仇恨。國際賽事有複雜的運動規則和裁判程序,不能一逕以持續暴怒的情緒去處理。
聯合晚報社論指出,楊淑君被判失格,令人遺憾,但很多事實問題至今未完全明朗。選手的傷心憤怒,需要支持,但此時如果就一口咬定“誤判”,一口咬定是“陰謀”,甚至推論是“韓國和中國聯手”、“政治打壓台灣”…,這種種揣測和擴大運作,並不能有益於台灣的立場。
比賽當中,工作人員各有不同的職責角色,通過上場檢驗,不代表比賽結果一定有效。技術委員本來就要臨場注意任何異常現象,任何可能影響比賽公平性的狀況。觀眾“看熱鬧”,但至少“懂門道”的教練團應究明技術委員和裁判的權責,以及跆拳協會和本次亞運對電子襪的明文規定。這些都弄清楚了,再問問:教練團怎麼會到選手臨上場,還不清楚新舊電子襪和楊淑君尺寸的落差?陣前換裝備這件事,是否多少已顯示教練團對選手不夠“準備萬全”的窘狀?
憤慨難免,但還是要冷靜理性看待運動場上發生的事,特別要避免一下子就刺激“國族”情緒、發動群眾運動。如果我們要用“政治不要涉入體育”去向大會呼籲抗議,則同理適用於台灣,此時怎能讓“國族”情緒凌駕運動精神?
裁判的確可能誤判,但服從裁判也是基本的運動精神之一。美國大聯盟棒球賽今年稍早才發生了嚴重的誤判事件。年輕投手賈拉拉加在即將要創下完全比賽的關頭,卻因裁判喬伊斯誤判,讓一場難得的完全比賽紀錄給飛走了。事後畫面重播證明是誤判,大聯盟卻並未更改此一裁判結果。次日賈拉拉加親手送交先發名單給喬伊斯,喬伊斯當場落淚,反而造就球場上運動員精神的典範。
台灣當然要爭公道,但同時也有幾個教訓;第一,回歸“體育歸體育”;第二,政治人物別來亂攪局;最重要第三點,比賽場內至高無上乃“運動員精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