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19日電/高雄地檢署昨天公布監視器錄影畫面等,認為陳水扁兒子陳致中“與召妓男應係同一人”。陳致中今天說,檢方缺乏可下定論的直接證據,盼此事由“天公伯仔”及選民做決定。
中央社報道,壹週刊報導陳致中疑涉召妓案,陳致中提告,高雄地方法院11月16日判決認為與事實相符;高雄地檢署昨天公布陳致中住處門禁刷卡紀錄及大樓監視器影片畫面等事證,認為陳致中應涉召妓行為。
陳致中今天照既定的行程拜票,但車隊要到何處掃街不對外透露。他在總部門口接受媒體採訪時重申,無法接受地檢署的推論認定。
他說,司法程序是大家堅持的價值,但檢方不起訴別人對他的提告,卻在不起訴書中提及批評、夾雜情緒的言詞,並召開記者會公布他住處監視器錄影畫面,他表達不滿。
陳致中說,沒有做過事的事要如何承認呢?檢方公布的監視畫面是推論,檢方缺乏可以下定論的直接證據,以相關畫面就推論“陳致中與召妓男應係同一人”的做法不當。
他表示,握有公權力的人用排山倒海、鋪天蓋地的力量打壓百姓,讓他感到悲傷,有哀莫大於心死的感覺。
陳致中說,檢方另指經過比對後發現召妓男曾使用妻子黃睿靚的手機打電話召妓,檢方這樣的說法,直比寫小說還精彩。
陳致中表示,不願再對媒體的問題多做答覆,盼此案交給“天公伯仔”及選民做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