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1月30日電/新華網報道,伊拉克高等刑事法庭29日判處3名薩達姆時期高官死刑,罪名是兩伊戰爭期間他們曾參與針對伊拉克庫爾德人的鎮壓活動。
一名不願透露姓名的該法庭官員透露:“伊拉克高等刑事法庭在認定薩阿敦.沙克爾、米茲班.哈迪以及阿齊茲.薩利赫犯有種族滅絕罪後,下達了對這3人的絞刑判決。”其中,沙克爾在薩達姆執政時期曾任內政部長,而另外兩人則是同時期薩達姆領導的復興黨內的高級官員。
在同一案件的審理中,該法庭判處前副總理塔里克.阿齊茲及另一名在押犯10年至20年監禁。此外,薩達姆的兩名兄弟獲判無罪釋放。
伊拉克高等刑事法庭10月26日曾以“迫害什葉派政黨”罪判處阿齊茲和沙克爾絞刑。按法律規定,這一判決需得到伊拉克總統委員會批准才能生效執行。委員會由總統塔拉巴尼和兩名副總統組成,然而塔拉巴尼日前已明確表示他不會簽署阿齊茲的絞刑令。
上世紀80年代末,薩達姆政府指責庫爾德武裝勾結外部勢力襲擊伊拉克安全部隊,於是展開了對庫爾德人的大規模報復行動。據有關機構估計,報復行動造成約10萬名庫爾德人死亡,2000多個村莊被毀。2006年11月薩達姆被判絞刑後,伊拉克高等刑事法庭以在“杜賈爾村”案、鎮壓庫爾德人的“安法勒”案及鎮壓1991年什葉派起義案等案件中涉嫌反人類罪多次對薩達姆執政時期高級官員進行審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