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2月6日電/連勝文槍擊案發生逾10天,受槍傷的連勝文已於昨晚出院,但檢警查出的案情“零零落落”,嫌犯、被害人各說各話;更離譜的是,發生這麼重大的治安事件,從轄區的永和分局到縣警察局,竟無一人需負責。
聯合晚報特稿指出,“中央”漠視姑息,地方虛應故事,難怪案子辦不出個眉目,而地方有警察胳臂向外彎的傳言,更不是沒有原因。警察靠不住,檢察官不能指揮別的單位好好把案子辦出來嗎?
5月底發生的台中角頭翁奇楠槍擊命案,大家應記憶猶新。案發後誇下豪語“年底沒破案,就辭職”的市警局長胡木源,在輿論壓力下,不到一周就被撤換。胡木源這麼快下台,當然與翁奇楠案扯出警察風紀有關;連案雖無警察風紀問題,但選前之夜在候選人造勢舞台上當著上千人面前行刑式殺人,槍擊的對象又是連勝文,加上在野黨認為對選舉結果造成翻轉,連國際媒體都關注,論重大,絕不亞於翁奇楠案。但政府的處理態度卻有天壤之別。
連案發生以來,台北縣警察局長的名字從來未被提及,好像這個案子不是發生在台北縣;治安敗壞到這種地步,似也跟警察無關。在以政治為考量的前提下,一個治安首長該負的責任就這麼詭異的消失了。
永和警方預知會出事卻隱匿未報,該不該追究?槍擊案發時,奪槍的是民眾卻通報為警官,該不該追究?偵辦期間,一再傳出警察通風報信,該不該追究?這些,難道不是比風紀更嚴重的問題嗎?連案發展到現在,除了槍擊案真象的追查外,警察與地方勢力的共生結構,恐怕才是更需要處理的課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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