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國高鐵到底是“侵犯了別人的權利”還是“冒犯了別人的蛋糕”? |
中評社北京12月13日電/光明網刊載作者邱林的文章說,短短七年的時間,“低年級生”中國高鐵從無到有,從有到優,大有“青出於藍而勝於藍”的架勢。於此同時,有關中國高鐵“涉嫌抄襲、侵權”的言論也在國際高鐵市場上蔓延開來。日本川崎重工公司領導人在接受《華爾街日報》訪問時表示,“自己和其他高速列車製造商不認同中國高鐵宣稱創造了自有技術的說法。”(2010年第47期《中國經濟周刊》)
這位川崎重工領導人還惡意貶低中國高鐵,稱“如今中國運行的多數列車幾乎與專利輸出國的一模一樣,只是對車身外部圖案和內部裝飾進行了細微變動,此外就是改進了推進系統以提高速度。”我們注意到,他的這番話與日本東海旅客鐵道株式會社社長葛西敬之今年5月在接受英國《金融時報》採訪時抨擊中國高鐵如出一轍。葛西敬之稱,不斷發展的高速鐵路行業“竊取”外國技術,並且在安全上大打折扣。
據了解,葛西敬之所以發表這些言論,其這背後的角力就在於,東海旅客鐵道株式會社正瞄准美國佛羅里達和得克薩斯州的一些項目,以及洛杉磯至拉斯維加斯的一條擬議中的高鐵線,後者也還吸引了一份來自中國公司的投標。因此,說點中國高鐵的壞話,有利於他們在美國的高鐵項目中,與中國同行競爭。
然而,日本公司領導人在沒有事實證據的情況下,在公開場合指責中國高鐵侵權,這是對中國高鐵企業甚至中國形象的一種損毀。這種作法本身是不恰當的,其實也是對中國同行的一種侵權行為,一種不正當競爭行為。因為中國高鐵是否構成侵權,要由司法判斷,而不是由一兩家日本公司在國際上製造輿論來判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