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勞工處13日起,推出為期2年的就業導航試驗計劃,合共提供2.2萬個名額,吸引待業人士轉型。文匯報 |
中評社香港12月13日電/為解決“有工無人做、有人無工做”的職位錯配現象,香港勞工處13日起,推出為期2年的就業導航試驗計劃,合共提供2.2萬個名額,吸引待業人士轉型。
文匯報報道,勞工處為加強對待業人士的就業支持,13日推出就業導航試驗計劃,透過向參加者提供個人化就業指導,協助就業,並向成功求職的參加者發放工作鼓勵金。參加者向勞工處登記,接受就業指導1個月後,再於勞工處就業科或展能就業科刊登的職位空缺中,找到月薪不多於6500元的全職長工,成功入職並完成首天工作,便可申請500元獎金;受雇滿1個月,可申請次階段的1500元;受雇滿3個月,則可再申請3000元獎金。
計劃不設年齡限制,有意參加計劃的待業人士,即可親臨勞工處各間就業中心查詢。此外,失業殘疾求職人士亦可聯絡勞工處展能就業科查詢計劃的詳情。
香港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表示,該計劃將月薪上限訂為6500元,門坎過於嚴格,擔心雇主在法定最低工資實施前,把握“最後機會”壓低工資,以便利用公帑聘用“廉價勞工”。法定最低工資訂為時薪28元的水平,按照長工每月工作26天計算,倘雇員每天工時超過9小時,已超出計劃的月薪上限。
中原人力資源顧問董事總經理周綺萍認為,該計劃有助待業青年求職。她指出,首3個月是青少年適應工作的黃金期,青少年最常在這段期間因工作辛苦、不適應環境而放棄。“如果有一個計劃利誘他們,幫他們找工作、做配對,一上班便有500元(獎金),滿1個月有1500元,做滿3個月又有3000元,是一個推動力,利誘他們做下去。”她又認為,只要成功過渡首3個月適應期,青少年很容易在工作中穩定下來,故不擔心青少年獲取鼓勵金後便辭職。
勞工處發言人表示,該處參考接獲的職位空缺情況,認為6500元月薪水平的申請門坎屬合理界線,但該處會不時檢討計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