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2月17日電/據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消息,為落實《國家中長期人才發展規劃綱要(2010-2020年)》,國家各相關部門陸續出台一系列政策,著力解決我國人才結構性矛盾問題。
新華網報道,國家於2008年批准編制、於今年頒布的“人才發展規劃”針對當前人才工作和人才隊伍建設中存在的一些突出和亟待解決的問題,設計了十大政策,其中為了解決人才結構性矛盾問題,提出實施引導人才向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流動政策,實施推進黨政人才、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合理流動政策,以及實施鼓勵非公有制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人才發展政策。
在實施引導人才向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流動政策方面,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負責人介紹,2008年以來,相關部門下發多項通知、意見和規劃,對在農村基層和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的人才,在工資、職務、職稱等方面實行傾斜政策,提高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改善工作和生活條件。今年底明年初,以及“十二五”期間還將有這方面政策陸續出台。在實施東部帶西部、城市帶農村的人才對口支持政策,引導人才向西部和農村流動方面,有關部門已於2009年下發文件,“十二五”期間,有關部門還將有相關政策出台。
此外,2008年以來,相關部門還制訂了利用政府購買崗位、報考公職人員優先錄用等措施,鼓勵和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農村和中小企業就業的措施,今年底明年初以及“十二五”期間還有相關政策出台。在逐步提高省級以上黨政機關從基層招錄公務員比例方面,2009年以來,相關部門已經下發相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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