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雙方同意,重點加強在基礎設施、能源、農業領域的合作。中方願為喀喇昆侖公路升級改造並解決堰塞湖問題提供支持,並鼓勵中方金融機構同巴方探討切實可行的融資方案。成立能源合作機制,推動雙方在常規能源、可再生能源及民用核能領域的合作。盡快啟動設立中巴農業示范園工作。雙方同意加強金融領域的互利合作。雙方同意開展貨幣互換。中國工商銀行決定在伊斯蘭堡和卡拉奇開設分支機構。中方也願意為有資質的巴銀行在中國開設分行提供便利。雙方決定進一步執行《中國國家航天局和巴基斯坦空間和外大氣層研究委員會關於深化空間科學與技術合作的框架協議》,對雙方在衛星製造和發射領域的合作表示滿意。雙方同意進一步開展人力資源合作,中方願協助巴方增強在科技、管理等方面的能力。
十二、雙方決定續簽《中巴經貿合作五年發展規劃》。雙方對中巴經貿聯委會第十四次會議和商務合作峰會的召開表示滿意,責成有關部門認真落實聯委會決定,提升中巴經貿合作水平。雙方鼓勵有關部門落實自貿委員會第二次會議精神。雙方共同宣布,將在2011年第一季度啟動中巴自貿協定第二階段談判,以進一步提升貿易自由化水平,促進兩國經濟貿易增長。雙方承諾不斷推進和全面深化中巴自由貿易區建設,決定成立中巴企業家論壇,加強兩國企業界的交流。巴方決定為中國企業設立經濟特區,吸引中國企業赴巴投資。雙方支持和鼓勵邊境貿易,以促進兩國邊境地區的共同發展和繁榮。雙方將探討設立跨境經濟區的可行性,並採取步驟加強雙方在邊境管理方面的合作。
十三、雙方重申,將根據2005年簽署的《中巴睦鄰友好合作條約》的原則和精神,繼續加強軍事和安全領域的信任與合作,這有利于維護中巴兩國及本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雙方同意,進一步開展人員培訓、聯合演習和訓練及國防科技與國防生產領域合作。雙方同意進一步加強海上安全領域合作。
十四、雙方同意全面擴大文化、體育等人文領域交流與合作,深化兩國大學、智庫、學術機構、新聞媒體、影視等方面的廣泛交流。兩國決定互設文化中心。雙方決定保持並逐步擴大中巴百名青年互訪制度,加強在青年幹部培訓、青年企業家交流和青年志願者服務等方面的合作。中方邀請100名巴基斯坦高中生來華參加漢語橋夏令營活動,並繼續向巴基斯坦大學生提供孔子學院獎學金名額。自2011年起,中方將在三年內向巴方提供500名政府獎學金名額。雙方同意加強在科技、應用科學以及漢語和烏爾都語教學領域合作。中國人民對外友好協會將在巴舉行“中巴友好光明行”活動,在兩年內為巴基斯坦1000名白內障患者實施免費復明手術。雙方同意,拓展兩國間航線,增加班次。
十五、雙方認為,恐怖主義、分裂主義和極端主義對地區和平、穩定與安全構成嚴重威脅,重申決心在雙多邊框架內開展實質合作,共同打擊三股勢力。中方認為,巴基斯坦為打擊恐怖主義付出了巨大努力和犧牲,重申尊重巴方根據自身國情制定和實施反恐戰略。巴方重申堅定打擊恐怖主義的決心。
十六、中方認為,巴基斯坦是本地區重要國家,在維護地區和平、安全與穩定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雙方同意就地區事務、阿富汗等熱點問題和地區合作加強協調與配合,支持阿富汗的統一與領土完整,支持阿富汗政府從國家和人民的根本利益出發,推進和平重建與民族和解進程,希望看到一個和平穩定、獨立自主、發展進步、睦鄰友善的阿富汗。雙方強調,致力於加強廣大發展中國家的團結合作,在全球化進程中維護自身權益,為實現聯合國千年發展目標持續努力。雙方重申,將繼續就氣候變化、糧食和能源安全、聯合國改革等重大國際問題加強溝通與合作。
十七、訪問期間,雙方簽署了文化、交通、經濟援助、媒體、金融、能源領域共12項合作文件。
十八、溫家寶總理感謝吉拉尼總理及巴基斯坦政府和人民對中國代表團的熱情友好接待,並邀請吉拉尼總理在雙方方便的時候對中國進行正式訪問。吉拉尼總理對此表示感謝,並愉快地接受了邀請。
二0一0年十二月十九日于伊斯蘭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