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南衛視記者:台灣方面日前表示,台灣的優良農產品(CAS)的標章很快會在大陸成為合法商標,這將有助於台灣優良農產品在大陸的行銷,請發言人證實,並介紹有關情況。謝謝。
楊毅:據我們了解,台灣優良農產品商標,就是你剛才提到的CAS,已經在2010年11月,經過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的審核並初審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也就是說在3個月之內只要沒有人對這個商標提出異議,就可以正式注册。我們對此樂觀其成。這也是大陸方面為落實兩岸知識產權合作協議採取的一個重要舉措。
新華社記者:我有兩個問題:第一,據悉,今後兩會協商機制將發生改變,議題、時間、地點都可能會保持彈性。請問國台辦對今後兩會制度化協商安排有何看法?第二,台灣五大城市的市長都陸續就職,今後大陸會不會與這五大城市開展一些兩岸之間的城市交流,對這方面有什麼安排?謝謝。
楊毅:兩會自2008年6月恢復協商以來,已經簽署15項協議,達成2項共識。當前,兩岸呈現大交流、大合作的新局面,很多事務要通過兩會來溝通和協商。下一步,除了投資保障、貨物貿易、服務貿易、爭端解決、經濟合作等兩岸經濟合作框架協議後續議題的協商外,兩岸科技合作、產業合作、文化教育交流合作、氣象合作等議題,也需要兩會協商,簽署協議,以推動兩岸各領域的交流合作不斷邁向機制化、制度化。同時,兩會還可以就兩岸交流中衍生的各種問題或雙方關心的其他問題交換意見,以更好地適應兩岸大交流、大合作的需要。
楊毅:目前,兩會商談已形成了一年兩次、輪流在兩岸舉辦的制度化安排。我們主張保持兩會制度化協商穩定發展。至於具體安排,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和相關議題的商談進度,由兩會協商處理。
楊毅:關於第二個問題,我們一貫支持兩岸縣市之間加強交流與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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