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個五年規劃開啟 中國如何“攻堅”
從1953年起中國開始制以五年一個時間段來做國家的中短期規劃,至今已經完成十一個五年規劃。2011年,中國第十二個五年規劃正式開啟。
中共十七屆五中全會通過的“十二五規劃”建議說,“十二五”時期,是中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關鍵時期,是深化改革開放、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攻堅時期。
“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世情、國情繼續發生深刻變化,我國經濟社會發展呈現新的階段性特徵。綜合判斷國際國內形勢,我國發展仍處於可以大有作為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既面臨難得的歷史機遇,也面對諸多可以預見和難以預見的風險挑戰。”這是中國決策層對形勢的判斷。
機遇與挑戰並存,中國人亦清醒地認識到“我國是擁有十三億人口的發展中大國,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發展仍是解決我國所有問題的關鍵。”
2011,中國將如何開始“攻堅”,關涉13億人的命運,亦引動世界關注。
省市縣鄉四級黨委集中換屆 新面孔引期待
從2011年起到2012年上半年,全國省市縣鄉四級黨委將自上而下集中進行換屆。
對於這次換屆,習近平指出,這關係“十二五”時期目標任務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奮鬥目標的實現,關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繼續發展,關係黨執政地位的進一步鞏固。
此次換屆的重要性,由上述表述可見一斑。而任人唯賢、發揚民主、從嚴管理則是黨選人用人的基本原則。
今年,為健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監督機制,切實加強對幹部選拔任用工作全過程的監督,中組部制定了《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有關事項報告辦法(試行)》、《地方黨委常委會向全委會報告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並接受民主評議辦法(試行)》、《市縣黨委書記履行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職責離任檢查辦法(試行)》、《黨政領導幹部選拔任用工作責任追究辦法(試行)》四個系列文件,共同構成事前要報告、事後要評議、離任要檢查、違規失責要追究的幹部選拔任用監督體系。
這些文件,必然將在此次換屆中發揮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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