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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當前東海海域劃界、共同開發難以取得實質性進展的情況下,必須以南海為突破口,採取切實有效措施,推動共同開發落到實處。 |
一個時期以來,我國南海、東海頻起波瀾。如何處理這些問題,“擱置爭議、共同開發”被不時提起並引發了諸多爭論。早在上世紀80年代,鄧小平就系統提出了解決海洋爭端的戰略思想。
“主權屬我”不可忽略
許多人一講起解決海洋爭端,就脫口而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甚至將其歸結為八字方針,這是一大認識誤區。鄧小平曾明確指出,主權問題不是一個可以討論的問題,國家的主權和安全要始終放在第一位。鄧小平關於南海、東海的多次講話,都明確講到主權問題,認為在這些問題上“中國最有發言權”,因而其完整的思想是“主權屬我,擱置爭議,共同開發”。忽略了“主權屬我”這一基本前提,將這一戰略思想僅僅理解為“擱置爭議,共同開發”,也就偏離了鄧小平解決海洋爭端戰略思想的本質。
當前,處理海洋爭端仍然必須堅持“主權屬我”這一根本立場,重點應做好以下幾方面工作。一是加強海洋立法。我國雖在1996年宣布了大陸領海的部分基線和西沙群島的領海基線,但考慮到與周邊鄰國的關係,尚未宣布釣魚島、南沙群島等爭議海域的領海基線。有些國家恰恰是以無法識別領海基線為借口,肆意侵犯我領海領空,掠奪我海洋資源。為此,我國應進一步公布領海基線,以明確管轄海域的範圍,便於海上執法。同時,要盡快明確“九段線”的法律地位,為南海維權提供法律支撐。二是加強海上執法。由於我國一貫奉行睦鄰友好政策及和平解決海上權益爭端的方針,軍隊盡可能避免與周圍國家在解決海上權益爭端中直接接觸,因此海上執法力量必須擔負起和平時期在一線維護海洋權益的職能。東海、南海維權形勢的日益嚴峻,對海上執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必須將海監、漁政、海事、海關和邊防海警等部門整合成一支對外統一的海上維權隊伍,逐步實現統一、多功能、准軍事化,並以國家不斷完善的相關海洋法律為依據,提高海上執法力度,維護我國的海洋權益。三是充分宣傳“主權屬我”。要充分利用國內外媒體,以豐富的歷史事實宣傳釣魚島、南海諸島主權屬於中國的歷史依據、法理依據,使國內民眾形成“主權屬我”的共識,積極營造國際輿論對我有利的態勢。針對日本、越南、菲律賓等國曲解和違反國際法,援引發現和占領、時效等作為主要的所謂法理依據的行徑,必須在國際政治、外交中各種合適的場合,對其法律借口進行反駁,澄清歷史和法理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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