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3日電/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13日通報,2010年7月以來,在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的統一部署下,有關部門和地方集中查辦了40起非法使用2008年問題乳粉生產、銷售原料乳粉和乳製品案件,共抓獲96名犯罪嫌疑人;已對查明負有責任的191名領導幹部和監管部門工作人員給予黨紀政紀處分、行政問責和誡勉談話。
新華網報道,去年7月,食品監管部門發現青海省民和縣東垣乳粉廠原料乳粉三聚氰胺超過臨時管理限量值後,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立即部署由全國食品安全整頓辦組織衛生部、工業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監察部、農業部、工商總局、質檢總局、食品藥品監管局等部門組成問題乳粉專案聯合工作組,在全國範圍內組織開展了問題乳粉清查清繳和案件查處工作。在專案聯合工作組的督促指導下,各地區深入動員部署,廣泛採取了拉網式排查、鼓勵上繳、獎勵舉報等措施。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各地區、各有關部門共出動執法監管人員330萬人次,公安機關出動警力10餘萬人次;共發現涉案問題乳粉2131.87噸,全部為2008年問題乳粉和使用2008年問題乳粉生產的原料乳粉;共發現和查處違法犯罪案件40起;對違法企業和不法分子全部依法從嚴處理,對清查出的問題原料乳粉、制成品採取了封存查扣、追繳和監督銷毀等措施。
國務院食品安全委員會辦公室有關負責人介紹,已經發現的問題乳粉系列案件,均為不法分子故意藏匿、伺機調兌使用2008年遺留問題乳粉的知法犯法案件,充分暴露出一些企業和不法分子見利忘義、無視國家法律、無視消費者健康權益的惡劣行徑,同時也暴露出乳品安全監管方面仍存在薄弱環節和漏洞。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對嚴懲食品安全犯罪行為非常重視,在問題乳粉案件查辦期間,專門聯合下發了《關於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對涉嫌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立案、偵破、起訴、審判等環節提出了明確要求,對食品安全犯罪的定罪量刑作出了明確規定,為從嚴懲處問題乳粉案件涉案人員提供了法律政策依據。在40起案件中,公安機關已立案34起,絕大部分案件已偵破,已有13起案件、55名犯罪嫌疑人移交檢察機關起訴;已有17名犯罪分子被依法判刑,其中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其餘案件正在偵辦審理之中。監察部高度重視問題乳粉案件中的責任追究工作,要求各級監察部門提前介入,及時開展責任調查,嚴肅追究相關人員責任。在責任追究中,共免職9人,行政撤職26人,行政降級18人(其中2人同時給予免職處理),行政記大過43人,行政記過等其他處分及誡勉談話97人。目前,有關方面仍在對未辦結案件進行深挖、偵訊和責任調查等工作。
這位負責人表示,食品安全直接關係到人民群眾的身體健康,是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之一。今後,將採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嚴厲打擊食品安全違法犯罪行為,發現一起、嚴處一起,決不姑息;對有關地方和監管部門的監管不力、失職瀆職等行為,嚴肅追究責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