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學殷父親求情信概要
法官大人:
“對不起!”我的女兒因衝動而做錯事,我現年50歲,從事平面設計工作32年,妻子曾翠玲曾任幼稚園教師及花店工作,女兒在基督教家庭成長,時刻知道需要承擔責任和後果。
女兒小時候每逢周末及周日均學芭蕾舞,由沙田大會堂毛妹芭蕾舞團學校學至王仁曼芭蕾舞學校,她平日亦學畫……。
中學時,香港划艇隊挑選她參與香港國際比賽,同時期亦有參加城市當代舞蹈團,97年在荃灣大會堂表演。
有一天,我要女兒在划艇與舞蹈中二選一,她想了片刻,決定放棄跳舞,希望代表香港出戰划艇比賽,為港爭光。
自13歲,她到了沙田體育學院集訓,我以女兒為榮,她亦孝順父母,時刻提醒我們吃藥,亦會託妹妹代為照顧我們。
當丈夫不負責任時,她帶著3歲的兒子從元朗乘車到九龍塘上學,希望兒子可在良好學習環境下成長,現在兒子4歲,他很懂事,女兒讓他學彈琴及聲樂訓練,兒子總是問及媽媽近況,為何不理他?女兒曾對兒子說:“媽媽做錯了事,要承受懲罰”兒子天真回應:“我原諒妳!”
發生此事,我與妻子不相信女兒是個心懷不軌的壞人,我們一直嚴厲教導,但後來對她鬆懈,或許是我對她關愛不夠,法官大人,這是我作為父親的責任,我必須自我檢討。
今天她要承擔責任及後果,要赤條條在法庭道出事件,從無逃避,她相信法律是公正,希望給她一次機會,我相信她已後悔,她因一時衝動犯錯,兒子需要她。
過去一年,我深深感受到何謂“痛心”,這感覺太難受。
父親陳俊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