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18日電/澳門財政局公布本年度現金分享發放安排,發放方式與過去基本維持不變,雖然當局早前表明提前在春節前發放,但根據安排,除了少數人士如長者及領取經濟援助的弱勢群體外,其他人士剛只能在春節過後至三月底前收到款項。
成報報道,財政局昨日表示,將於下星期一起分10個星期,向所有合資格的市民發放及寄發現金分享支票,根據有關安排,在大年初一即2月3日前,只有在1954年或之前出生的人士可收取到支票。
長者及弱勢可先派發
另外,凡領取經濟援助、直津教學人員、學生福利基金受惠學生及退休公務員,就會率先成為首批獲發放的居民,他們均將於今日獲經銀行自動轉帳,率先領取,而敬老金受益人則於周四獲自動轉帳,至於公務人員,就會在領取2月份薪酬時,一同獲發放現金分享。
對於政府提前發放現分享,澳門街坊總會和工聯總會都稱,現金分享有助紓民困,街總會長梁慶庭表示現金分享下周一開始寄發支票,相信可紓解市民通脹壓力,但他稱現金分享只是紓解民困途徑之一,當局應完善檢討社保制度,適時檢討最低維生指數等。
工聯則認為提早發放本年度現金分享,並不意味長者能過“肥年”,只是有助長者減輕經濟壓力,他們希望當局能在適當時候強化對弱勢基層人士的扶助。
政府表示,發放安排是希望讓長者及弱勢群體可在農曆新年前先領取現金分享。不過有市民就批評政府誤導,並指政府為何“做戲唔做全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