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月20日電/板橋地檢署偵辦連勝文槍擊案,今天完成起訴書,將在明天公告起訴。據悉,凶嫌“馬面”林正偉共被起訴四罪,包括殺人、殺人未遂、槍砲與違反選罷法,由於全案屬社會矚目案件,檢方可能求處無期徒刑、甚至死刑也不排除。
聯合晚報報道,去年11月26日五都選前之夜,“馬面”林正偉持槍衝上國民黨市議員候選人陳鴻源造勢舞台上,一把抓住連勝文後朝連頭部開一槍,連勝文頭部遭子彈貫穿,流彈擊中台下的民眾黃運聖,造成一死一傷,林正偉當場遭警方逮捕。
林正偉的羈押期限將於1月26日到期,板橋地檢署與“最高檢察署”研究後決定全案不延押,並從上周開始起草起訴書,經過兩天的修改,昨天板橋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與相關承辦檢察官攜帶起訴書與相關資料,前往“最高檢察署”與總長黃世銘討論,起訴書今天完成。
據悉,馬面擊傷連勝文部分,檢方將論以殺人未遂罪;於流彈打死黃運聖部分,檢方衡量過失致死及殺人法條後,決定從重依殺人罪嫌起訴,原因在於馬面知悉台下有許多群眾,槍擊時可預見流彈四竄,因此對於黃運聖之死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
至於求刑部分,檢方考量過以求處無期徒刑最為適當,不過據了解,由於嫌犯於上千人面前公然行凶,加上犯後態度不佳,檢方也有可能改求處死刑。
根據檢方調查,馬面開槍動機是十餘年前他受陳家委託處理土地糾紛,事後並未拿到好處,最近要找陳家拿錢卻屢屢碰壁,加上父親重病等因素,決定到陳鴻源競選場合開槍做為警告,但馬面上台時連、陳正好臨時互換站立的位子,才造成誤擊連勝文。
檢方查出,全案除了馬面之外,並無其他共犯;槍枝來源部分因為馬面拒絕透露,檢方將會另行簽分他案,繼續追查槍枝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