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香港1月27日電/新一輪樓市調控正式開啟。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會議確定了強化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嚴格住房用地供應管理、調整完善相關稅收政策等8條措施(以下簡稱“新國八條”),其中,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於6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的1.1倍;調整個人轉讓住房營業稅政策,對個人購買住房不足5年轉手交易的,統一按銷售收入全額徵稅。
據《經濟參考報》報道,會議強調進一步落實地方政府責任。2011年各城市人民政府要根據當地經濟發展目標、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確定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並於一季度向社會公佈。
上海易居房地產研究院綜合研究部部長楊紅旭說,此次調控措施出台的時間點超出預期,說明國家對去年的樓市調控效果不滿意。此次調控的特點是,在“國十條”和“9.29”新政的基礎上進一步升級,加強落實上述兩個政策,並在限購、價格控制、信貸、稅收等環節加碼。更為關鍵的是,行政干預房價的力度加大。
北京中原地產張大偉分析說,“新國八條”是我國近幾年房地產調控最嚴厲的政策組合,其中,首次將房價調控目標化,明確要求在一季度落實各地區年度價格控制目標,首次將責任落實到地方政府。同時,相比之前執行差額收取營業稅,“新國八條”再次嚴格了二手房交易稅費,5.5%的全額營業稅使得5年內房源再交易成本明顯增加,這將明顯遏制過度炒作。
在合理引導住房需求方面,會議要求,各直轄市、計劃單列市、省會城市和房價過高、上漲過快的城市,在一定時期內,要從嚴制定和執行住房限購措施。原則上對已有1套住房的當地戶籍居民家庭、能夠提供當地一定年限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當地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中國房地產學會副會長陳國強表示,此舉意味著“限購令”全面升級,把去年在部分城市實施的“限購令”擴展到全國,而且對限購的要求比去年出台“限購令”的城市更嚴,門檻設得更高,這些措施在短期內對需求的抑制會比較有效。
此外,會議強調,落實住房保障和穩定房價工作的約談問責機制。未如期確定並公佈本地區年度新建住房價格控制目標、新建住房價格上漲幅度超過年度控制目標或沒有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標任務的省(區、市)人民政府,要向國務院作出報告,有關部門根據規定對相關負責人進行問責。對於執行差別化住房信貸、稅收政策不到位,房地產相關稅收徵管不力,以及個人住房信息系統建設滯後等問題,也納入約談問責範圍。
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政策研究中心住宅與房地產研究處處長趙路興表示,此次對地方政府切實貫徹落實調控政策提出了更嚴格的要求,這也將是今年樓市調控的一個重點。他進一步表示,總體來看,樓市調控政策正在進行不斷的“ 精準”調整,調控頻率加快,政策針對性也不斷增強。同時,更側重短期、中期、長期政策的結合,更強調住房供應“雙軌制”。
對於未來的房價走勢,楊紅旭認為,2011年全國樓市調整的幅度將大於2010年,部分城市房價將出現一定幅度的下調;70個城市房價指數將於二三季度出現同比負增長,多個月份會出現環比負增長。 |